万众瞩目的邓玉娇案今天一审宣判。邓玉娇免于处罚。
这个结果多少有点出人意料,因为此前几乎所有关注邓玉娇案的人,对邓的命运都不乐观,甚至有人把她视为又一个杨佳。这个结果出来后,一直紧张的人们,终于可以先舒一口气了。
邓玉娇案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引来这么多关注的目光,绝非偶然。首先,是邓玉娇本人的遭遇值得同情,柔弱女子,早年丧父,生活在最底层,人格尊严猝然间遭到无耻践踏,相信但凡稍有恻隐之心的人,就会对她寄予无限同情。
而更重要的还在于,人们在邓玉娇的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样子,从邓玉娇的案子里,人们真切感知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发展趋势。
贫富分化已经是当今社会不可否认的现实,在这个背景之下,人跟人之间,无形之中,似乎又重新划分出了“三六九等”,数量庞大的人群因为种种原因,失去了经济的支撑,失去了向上的机会,被抛落为“弱势群体”。连国务院总理的报告都直述,要关心帮助这些弱势群体。
然而,弱势群体如何被关心、被帮助?仅仅是逢年过节送几斤大米,一床棉被,弱势群体是否就能走出弱势?邓玉娇案,把这个问题一下推到了极端。
在强势欺凌弱势的意义上,邓玉娇案无疑具有典型的标本价值。因为在这个案件中,邓玉娇就是最基本最典型的弱势,邓贵大就是最基本最典型的强势。邓玉娇虽然身处底层,但仍然保有自己的人格尊严,邓贵大虽然算不上权贵,也不是“衙内”或者“富二代”,但一样的骄奢跋扈。连邓贵大这种“乡镇聘用人员”都可以肆无忌惮地用纸币去煽打别人的脸,那比邓贵大更有钱,掌握更多资源的人能干出什么?
每一个人在邓玉娇案面前都会扪心自问,自己是否活的有尊严?自己的人格尊严是否能保证始终不被侵犯?在当前社会环境中,体察这个案件,人们会不由自主地进行一种“自我置换”——自己就像是邓玉娇,一样身处底层,随时随地都会遇到邓贵大这种嚣张的人物。相遇的地点也许不是在娱乐城,但会是在街头摊点,会是在菜市场,会是在斑马线上,会在自己身处的每一处地方,那些喝多或没喝多的邓贵大们,随时会上来辱骂自己,嘲笑自己,让自己当众给他们下跪,用宝马撞击自己的自行车,用改装车取走自己的性命。
在这个意义上,被侮辱和欺凌的邓玉娇,实际上就是被侮辱和欺凌的我们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是邓玉娇,关注邓玉娇的命运,实际上就是关注自己的命运。我们为邓玉娇担心,是因为看多了弱势无奈的眼泪,更有自己心里抚不平的伤痕。
邓玉娇在面对强暴,被纸币打脸的情况下拔刀而起,维护尊严,被精神鉴定为“心境障碍”——这个术语太过专业,不知道具体含义是什么。更多的人其实只知道:在那样的情况下还不拔刀,那才真是精神有问题。
关注邓玉娇案,实际上就是在关注,我们的司法体系是否还具备这种常识的判断力。是否还承认弱者也有自己的底线不可突破。是否还有能力为一切“强势人群”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
上诉,要求无罪判决!
定罪而免受处罚,这是为何?希望枣报给以相关解读。
小心为妙。不是防卫过当么?
要这样,社会就乱了。毕竟一条人命,没有体现法律的震慑作用,我觉得不妥。
已经很开化了
对于天朝来说
做到如此地步就是一种很艰难的决定了
此文后半部分写得很好
免于处罚。皇恩浩荡。
每一个人在邓玉娇案面前都会扪心自问,自己是否活的有尊严?自己的人格尊严是否能保证始终不被侵犯?在当前社会环境中,体察这个案件,人们会不由自主地进行一种“自我置换”——自己就像是邓玉娇,一样身处底层,随时随地都会遇到邓贵大这种嚣张的人物。相遇的地点也许不是在娱乐城,但会是在街头摊点,会是在菜市场,会是在斑马线上,会在自己身处的每一处地方,那些喝多或没喝多的邓贵大们,随时会上来辱骂自己,嘲笑自己,让自己当众给他们下跪,用宝马撞击自己的自行车,用改装车取走自己的性命。
在这个意义上,被侮辱和欺凌的邓玉娇,实际上就是被侮辱和欺凌的我们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是邓玉娇,关注邓玉娇的命运,实际上就是关注自己的命运。我们为邓玉娇担心,是因为看多了弱势无奈的眼泪,更有自己心里抚不平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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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評。。。很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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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和9樓同時發口水
唉~唯有一声叹息
更多的人其实只知道:在那样的情况下还不拔刀,那才真是精神有问题。
邓玉娇在面对强暴,被纸币打脸的情况下拔刀而起,维护尊严,被精神鉴定为“心境障碍”——这个术语太过专业,不知道具体含义是什么。更多的人其实只知道:在那样的情况下还不拔刀,那才真是精神有问题。
这段我不同意 如果是强暴 弱女持刀反抗还有说法。其他面对威胁话语,纸币打脸的情况下拔刀而起,这是明显过激违法行为。
话语的力量,我们不能放弃
慢慢的,一点一滴,用墙隔离,用绿坝管理
我们不能放弃,唯有自有最靠近真理
不要谩骂了,呼唤更多的人觉醒
13楼,你确定那只是“威胁话语”那么简单?
问题还是有罪,只是不处罚。不仅有罪,罪名还是故意伤害,而不是单纯的防卫过当。这更像是一个表面工作,把当前这一头民意忽悠过去就算了,下次该判刑还是判刑
那你过来,让老子拿钱抽你,还要边抽边问你:卖不卖?捅不捅?捅不捅?捅不捅!?
烈女!
看好你的!
对于邓案的被告方,这种法定处理是基本到位的,防卫过当根据官方的描述是成立的,毕竟刺了四刀——当然还有背后的故事我们的老大不肯讲给我们听,因此,邓是不是故意伤害值得商榷,过当的分量有多少当然更值得商榷。
对邓的开释,是民意所向,是对邪恶不妥协的小胜利,这样看来,法似乎已经不能完全领导好这个社会有良知的人的价值观了;另外,明显可见此“故意伤害”的定罪也是不足以服众的。
我们可以反思,如果没有多方的关注与施加的压力,这个案件对邓的宣判可能远不能这样清澈,即使现在仍然不怎么清澈。那么,对于邪恶的妥协也是对自我良知和正当权利的放弃。
还有一个方面,对于官员的骄横跋扈,欺压鱼肉,腐败奢华,尤其是此案中的“受害人”,更要做到依法惩处,这也需要强烈的不妥协的精神——扬善,更要惩恶。毕竟,在邓伤害当事人之前,邓才是真正的受害人,而死了伤了傻了的三位才是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
写多了…我之妄言,权且略看,自行细思,
特评搞得好啊。还以为你们明天出呢
请 知道什么是尊严吗?
邓玉娇在面对强暴,被纸币打脸的情况下拔刀而起,维护尊严,被精神鉴定为“心境障碍”——这个术语太过专业,不知道具体含义是什么。更多的人其实只知道:在那样的情况下还不拔刀,那才真是精神有问题。
尊严是价值观的问题
士可杀不可辱,拔刀有何不可
至于法律怎么讲,那是另一回事了
如此判决,在漫长的等待中,看到了微弱的希望。
你懂得 什么是尊严吗 你懂得什么人是人权吗我看你 上学都上傻了
仅仅是免于处罚就够了吗?
律师说得好:要做无罪辩护。
有罪的就该罚,无罪的不应该仅仅是被施舍为法外开恩。
说的都道理啊
名誉上搞臭,肉体上保留。这算不算是一种进步?
他们之所以让邓玉娇活着,我看全然是由于那芝麻狗官牛B的份量远远比不上上海的那六个威武衙役。
真庆幸我们的肉体还在……
首先是愤怒, 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 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 更何况是故意伤害.
然后是感叹, 这是目前所能获得的最好的结果. 也许经过努力抗争能获得应得的公证. 但在司法程序中所受的风险和损伤,要由邓女来担当,而回报却不过是虚幻的正义或是司法的尊严.
面对权贵, 邓女用她的刚烈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而法官们却只能退却妥协. 好在这一次法官们没敢公然藐视民意, 践踏良心.
中国还是人治, 根本不是法治. 中国的司法就象…,是被有权有势有暴力的人用的.
什么是过激的违法行为?按照你的逻辑, 我来演义正当防卫. 如果一个女警察面对一个用语言威胁要来抢她的枪的官员, 拔枪将对方击毙, 那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是故意伤害. 如果对方冲过来扇了女警察并把她推倒, 那时女警察开枪将对方击毙, 那是防卫过当,是明现的过激违法行为. 只有当女警察口头警告, 对空鸣枪之后, 对方还不停止, 女警将其击毙才算是正当防卫. 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要考虑邓的司法风险和成本. 邓有权要求抗争到底, 别人不行, 除非愿意与她共担风险和成本. 邓如果抗争, 那是在捍卫司法的尊严和正义, 所有因此而收益的人都应该捐款给她.
才是一审,离最后结果远着呢,等终审中。
这才是合格的天朝屁民
绿霸一出,以后网络维权难了,希望这个不是是最后一次杰作
有口饭吃就忘了本?
那些当证据用的衣物如何消失的?
政府涉嫌违规问题?
就这么一个免于处罚大家就高兴的不得了?
小甜枣就能喂饱了一代人!!!
我能当上邓玉娇 不,能有好多人向往
已经很不容易了,童鞋们,吾皇万岁岁万万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皇上聖明啊!!
草民布衣不敢奢求,只求青山绿水,空气清新,不求和膳食特供,但求饭菜无毒,不求财源滚滚,但求达官贵人各路大爷给留条活路。
这样大伙就满意了吗?我不知道这回是法律赢的尊严还是什么了
原来你的意思就是为了体现法律的震慑作用,至于有没有罪,那是另外一回事情。那不如这样,把楼猪枪毙,这样更能震慑我,
女性的性骚绕是个问题 防卫难道还要懂点医术?奇怪
意料之外的结果,权且当做弱势的一点胜利吧
有罪就是做错了。但作对了该如何呢??
我脑子里浮现出来的场景,被绿霸给屏蔽了…….
描述有误,邓贵大不但以钱打脸,更是按到在沙发上,前者虽是侮辱,不足以说明正当防卫的,后者则可判断为强奸,拔刀相向才是正当防卫。
看漏了,收回口水。
弱弱的问,死的那些东西可不可以定罪
[...] 另一则请点击:关注邓玉娇,实际上是关注我们自己 [枣报特评] [...]
防卫过当,那就说明那几个畜生有侵害行为喽,那天朝定不定它们的罪呢
伊拉克穷的只剩石油
朝鲜穷的只剩核
我们穷的剩什么?
我们穷的只剩下穷人了
那么你要怎么做.?
这条命是无缘无故被夺走的吗?法律到底帮谁,帮那个无端挑衅、惹是生非的邓某吗?那个邓某及同伙死有余辜,因为他们的言行极大地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尊严,远远不是生活改善,经济发展就可以带来的
是的,邓玉娇压根就不应该反抗,喊几声住手和救命就可以了,这样你满意了?
弱势终归是弱势,最终还是有罪的判罚
今天早上在地铁里看到有人撑着报纸,顺便看到邓和她母亲的照片,对这个结果还是有点欣慰。看到枣报特评,很触动。
做为一个女人,我对强奸事件向来是恨得咬牙切齿。
上帝保佑那些该死的畜牲都没有好下场!包括所有轻视这种罪恶的人!
那三个恶心,貌似只受到党内处分,这算什么哟,连赔偿金都免了……
?5毛
对邓玉娇的判决是“防卫过当”而非“故意伤害罪”,免除处罚也是针对“防卫过当”的量刑,如果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量刑就不是这样了(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文)。
这个社会警匪一家,虎狼成行的社会,弱势群体只有团结一心,相会搀携,才能避免横尸荒野的情况发生。
磨牙吮血,杀人如麻
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可家又在哪儿?
这篇时评很有力度
还有殴打呀,那些王八蛋可是视穷人的命为草芥呀。真能打死人的。而且,现实情况应该比报道的情况更恶劣。
穷得只剩一身皮囊
毕竟保住了命,毕竟保住了自由。。。
在当今社会,如果不是网民的集体声援,可能这个结果都很难看到。。。我始终认为生命最重要。。。昨晚看了《卡巴纳图大营救》,美军战俘可以在集中营屈辱的活三年,等待救援。
并不是说尊严和名誉不重要,和生命相比,更多的时候我还是选择生命。
同意25楼的话,在漫长的等待中,毕竟看到了一丝微弱的希望
虽然现在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了,可是同时人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也越来越”实际”,钱真不是个东西啊,难道你有钱了把”人本善”的本性也夺走了吗?只可留取其中一样吗?
弱弱的问一下:如果你(不论男女)被再三的推倒在沙发上,被一刀纸币反复的打着你的脸,你会怎么办?去报案?大家都知道结果。或者忍受?那么你已经少的可怜的尊严呢?
不错,顶了!
邓玉娇的衣服上怎么会没有任何血迹呢?
顶59楼
如果是定罪故意伤害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心虚什么啊
免于刑事处罚,不是等于变相承认邓没有故意杀人,自己扇自己一大嘴巴子。。。
那个教兽哦!强大啊!玩弄权术玩弄学术,哎简直是典范啊!
五毛党已经开始在这里回帖了!
我们的法律究竟是用来震慑谁的?
说得好,屁民也是有红线的!如果每个屁民都能象邓玉娇这样守住红线,我敢说中国会比现在好些。
sb还在乎这条人命么,他找死啊真解恨这样的人杀一千刮一万都不多
上诉,要求无罪判决!
俺觉得,心境障碍这顶帽子是对邓玉娇们滴侮辱
新长恨歌-邓玉娇
洁如玉﹒娇如花
玉娇生长在贫家,贫家儿女知生计。只将青春浣衣纱,浣衣无尽贵人闲。
门外使君车马喧,推门酩酊公府客。朦胧醉眼看玉颜,一枝芙蓉照秋水。
犹似嫦娥下广寒,使君春心不可抑。直呼瑶姬赴巫山,玉娇婉转谢使君。
罗敷非是倚门人,不求旦夕得富贵。但愿辛劳安此生,使君闻言恼恨生。
由来惯走花柳丛,每见春花随风谢。不信寒梅能傲雪,呼差唤役如虎狼。
一把银钞批面来,推到娥眉裂新裳。眼中唯有财与色,可怜仙姝落鬼窟。
人间何时见此恶,仙姝岂容禽兽辱。虽无神骓作人杰,幸有鱼肠除小孽。
鱼肠如电护我身,一击成功虎狼怯。天意冥冥终有数,使君踉跄血泊中。
一缕幽魂下黄泉,始知世上有贞烈。贞烈无双在巴东,芳名一夜满天涯。
世人常道人不古,我劝世人莫嗟讶。君看满池污淖里,红莲犹自展芳华。
—-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看图讲故事﹒二胡曲﹒邓玉娇》整理改编
重拾旧山河
—–为邓玉娇案件的荒唐判决有感而发
六月三伏即飞雪,人间冤气上灵霄。巴东法律太巴东,葫芦法官葫芦案。
推坐按倒异性浴,过当防卫免罪罚。感谢党国为民女,对此玉娇泪涟涟。
惶恐滩头说惶恐,伶仃洋里叹伶仃。狗官黑恶今犹在,玉娇家人可奈何?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重拾华夏旧山河。
实乃国贼
—-为现今某些仍盲目崇拜毛贼东的无脑之人有感而发!
魏征有幸逢太宗,林彪无奈遇暴君。
少奇才华引妒忌,朱德功高身先亡。
恩来谨慎险遭殃,可怜彭总含冤死。
试问志士报党国,几人下场能完满?
至今英雄纪念碑,千万冤魂枉哭泣。
毛贼双手斑斑血,有朝一日定鞭尸!
让暴君毛泽东和他创造的腐败政权随着人民的狂涛怒海而灭亡吧!也许,那个时候,不再有邓玉娇的悲剧上演,也不再有所谓的“索要”、“特殊服务”、“推坐”,更不会有历史上最狗屎、最荒唐的判决!
精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