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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的有了经济适用墓![枣报特评]

本期 枣报特评 由 乐在心中 主笔 | 生产时间:12:18

隋末唐初诗人王梵志有一首打油诗:“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一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诗虽然不怎么样,好在道理却是浅显易懂,讲的是人生春梦一场,到头来不过黄土三尺,白骨一堆。这土馒头对每个人的都是公平的,每人一生只能吃一次,一次只能吃一个,所以宋朝的范成大才化用这句诗歌说:“纵使千年铁门槛,终需一个土馒头”,即使你在高门府第,到头来还是逃不过一抔黄土的命运。

可我们都知道,当代国人最大的悲哀是欲求这“土馒头”而不可得。城中尽是馒头馅,城外却未必买得起这个土馒头。民谚有云“生不起,剖腹一刀五千几; 死不起,火化下葬一万几”,真可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真正让人“死无葬身之地”,让人感慨苛政猛于虎,殡葬毒于蛇!基于此,许多有识之士一直在呼吁殡葬改革。今年,民政部也召开会议,研究殡葬改革工作,解决老百姓死不起,葬不起这一大难题。

宁波市北仑民政局给出的最新办法是“经济适用墓”,别惊讶,不是“经济适用房”,是“经济适用墓”。据10月27日的《钱江晚报》报道,为了帮助区内的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让过世的亲人走得安心,避免“求死不能”这种局面,宁波北仑民政局将推出805个经济适用墓,首批“经适墓”售价不高于7800元。据北仑区民政局副局长胡日升介绍,“这类墓跟其他中、高档墓一样,都是用花岗岩制造。从材料、造型、绿化等方面估算,这类型的墓以前都是要卖10000元以上的。” 故此,名之为“经济适用墓”。

两年前,爱枣报伯通感慨于墓葬行业的暴利,在枣报199期上一句戏谑之语“请给我一个经济适用坟”,没想到一语成真,成了今日现实,真不知道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对当今社会的一种嘲笑。活着要受“刚需”、“经济适用”等等这样歧视性的名词,死了还要在遭受一回名不副实的“经济适用”歧视。要知道7800元相对于中国的人均收入,并不是一个可以随便视之的小数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课题组估计,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能达到1.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能会超过5500元,由此,我们可得出这个经济适用墓只怕未必真的适用于大多数人。

众所周知,殡葬行业暴利的根源在于垄断,各家殡仪馆名义上是国有企业的,实际上都是承包经营的,殡仪馆和民政部门长期以来职能不分,权责不清。在所谓的公墓上同样如此,从一个“公”字,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行业是公家的从而排斥竞争的,而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导致的结果往往就是价高质次。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一方面,政府为节约土地,大力推行绿色安葬方式,倡导文明殡葬而设置了许多经营公墓的准入限制;另一方面;公墓经营者因为准入限制导致不完全竞争、老百姓根本无从选择,导致墓地的价格轻则上千,谓之为经济适用墓,重则就是几万,几十万,一生为此奋斗。由此,我们发现,民政部门既是公墓的管理者,又是公墓价格的制定者,如果不打破垄断,形成竞争,价格暴利势所必然。如果只是像宁波北仑这样治标不治本的殡葬改革,打着帮助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的幌子,却依然收取类似7800元这样的高额墓地费,所谓的经济适用墓只可能是一个笑话,我怀疑依然有许多人会感觉死重如泰山之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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